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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26日丨浙商银行(02016.HK)公布,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覆》(证监许可[2023]339号)核准,本行向截至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现有A股配售3股A股配股股份的比例配售A股配股股份。A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6月21日结束。
截至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14日)收市,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6,714,696,778股A股。截至A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即2023年6月21日),有效认购A股配股股份数量为4,829,739,185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9,756,073,153.70元。
截至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即2023年6月21日),本行第一大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A股配股股份的相关承诺,认购A股配股股数为796,633,132股,约占可配售A股配股股份总数5,014,409,033股的15.89%。
截至A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即2023年6月21日),A股配股认购A股配股股份数量合计为4,829,739,185股,占可配售A股配股股份总数5,014,409,033股的96.32%,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A股配股发行成功。
此外,2023年6月27日为A股配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A股除权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A股配股的获配A股配股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责任编辑:李显杰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