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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渭南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二十大精神在东秦”系列新闻发布会,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义介绍,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总额2.25亿元,同比增长42.4%,其中,474个村实现经营收益分红,分红总额达3629万元,惠及成员 10.8654万人,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发布会由渭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舆情信息科科长张红红主持。张宏义介绍,近年来,全市大力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村级集体经济“清零消薄”、示范村典型培育三大行动,走出了一条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模式新颖、参与广泛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中,在全省率先制定全面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措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经营实体,建立现代法人治理体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截至目前完成118个市级试点;不折不扣落实中省税费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把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优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建设,有效增加集体收入。
抢抓渭南市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整市试点机遇,探索出一条政策驱动、督导推动、典型带动、服务促动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渭南模式”。截至目前,全市199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账套建设,占比99.4%,其中1990个完成余额初始化,占比99.35%。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调查摸底,全市2278个集体组织共签订合同62848份,金额8亿元,为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奠定基础。加大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督办力度,确保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2022年全市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15件,已全部妥善调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实体,支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组建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份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等其他经济组织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截至目前,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共创办、领办、控股、参股各类经营主体近2000家。总结推广供销合作、产业带动、“筑巢引凤”、资源唤醒、要素入股、服务创收、文化旅游、村村联建、异地置业、项目承接等“十大模式”。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总额2.25亿元,同比增长42.4%,其中,474个村实现经营收益分红,分红总额达3629万元,惠及成员 10.8654万人,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编辑 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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