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消息!湖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 要求健全“七大体系”

时间:2023-02-09 10:53:17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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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湖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昌宏对上一年工作进行总结,对新一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迎难而上,以实干成就精彩。全省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指导各地量化调整公布社会救助标准;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推动《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全省新增社区社会组织2.2万家,全省慈善组织达386家,全省社工人才和注册志愿者分别超过6.5万人、1039万人;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完善,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省80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和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75万户,持续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全省23个县(市、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各地婚姻登记基本实现“全市通办”。

会议提出,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突出“三大重点”,即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2023年底各地都要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成100个街道(乡镇)社区养老综合体建设、200个农村互助照料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及2.5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新建一批老年幸福食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万张。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全面推行失能特困对象县级集中照护。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和监管;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启动“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品牌发布及展示活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2023年底全省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万家;着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聚焦群众关注度、参与度高的事项,策划、推出民政领域“以奖代补”项目,大力完善村(社区)养老、托幼、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服务设施。

会议强调,展望新征程,要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工作要着力健全“七大体系”。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生活救助提标、扩围、增效,强化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到“十四五”末全省平均低保标准农村占城市的比例达到75%以上。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

健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扎实开展村(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和功能提升工程。完善“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健全基本养老一体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设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有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健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体系。推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落实党建责任。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一网通办”,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大力支持发展产业类、产品类、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提高孤儿养育保障水平,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深入推进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开展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健全惠民殡葬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5年公益性安葬设施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2023年力争实现县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55%、乡镇公益性公墓覆盖率35%。持续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

健全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国·湖北地名信息库建设,推动地名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全覆盖,推动县(市、区)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关键词: 社会组织 未成年人 湖北省民政厅